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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請人翻譯完某英籍人士的文件資料

因為沒有先跟他確認好是否要公證

結果他去某政府機關時果然碰了一鼻子的灰

隔天他將資料全帶來找我,上面貼了一張便條貼

我先跟他說,我會處理這件事情

便條貼上寫著電話及其它事項

播電話去那政府機關,小姐就跟我說明了一切

這位英籍人士需要公證他自己的資料

但不能由他本人去公證(因為他也只會說英文不會中文)

所以需要譯者帶自己的身份證及印章去辦理

小姐還說那個英籍人士感覺似乎不是很高興

覺得他們似乎不給他方便,讓他覺得很生氣

如果要翻譯社去證明該文件是由這公司所翻

則需要公司負責人去(如果要代理人去需要什麼證明的更麻煩)

看看,一切就是這麼的~屎

千錯萬錯就是我忘了問英籍人士這份文件是不是要certificate

最後只好自己出面證明該文件是我翻(人是我殺的XD)

好笑的事,我還沒問對方是在哪個地址

心想說地方法院嘛,就是那裡呀!

結果隔天一早前往該地,詢問後,天呀!

他們負責處理文件認證的全部搬到另一個大樓去了

而且是與現地差了一大段距離

瞎瞎瞎,瞎到爆,外面的溫度我想起碼也快三十度了吧!

結果從這裡又騎到新大樓(新大樓還離我家近很多耶!)

抽了號碼等待,先生先請我寫一份認證申請書(3元,這個居然也要錢

然後在認證申請書上寫個流水號,等候公證人傳喚

再來就是與公證人一對一的面談

公證人會查看你的原始文件及譯本,對照譯文有任何問題

大概是衰事纏身,居然沒辦法一次就通過

公證人對於上面譯文的用詞有意見(#%$^%&)

沒辦法我只好先將文件帶走,下午再來一次

剛好時間又遇截稿日,衝到那兒已經快五點了(公務員的下班)

再見該名公證人正在忙碌所以就等了一下

公證人開了一張單子,將單子拿去繳費處先繳750元(早上不會先叫我繳哦!= =)

終於到我(也是最後一個),在譯本上寫上這是「翻譯本」並簽上譯者的名

將譯本(上)和原始文件的影本(下)釘在一起

最後公證人蓋上大大小小的印章就完成了

大大感動啦!我辦到了

也累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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